上海交通大学“纪念12.9”冬季长跑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04年12月10日 13:42

一、主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团委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竞赛部、裁判部、宣传部

三、比赛日期、地点及路线:

2004年12月8日(第15周星期三)下午1:30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进行,比赛路线为环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校园的主干道(具体路线见附图)

四、参加办法:

(一)组别:按学院为划分单位,最后成绩以学院为单位排名

(二)报名人数:每学院设领队1名,参赛运动员6名(其中4男2女),替补运动员2名

(三)运动员资格:各学院在校的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四)报名签到:

1、按发放给各学院的报名单逐栏填写详细,并于赛前规定的时间交回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体育总会。

2、各学院的领队、参赛运动员及替补运动员于比赛当天下午1:00到菁菁广场签到处进行签到。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参加项目:每学院以6人(4男2女)组成的代表队为单位完成整个冬季校园长跑比赛。

(三)比赛的赛程:每位运动员按所指定的赛道完成一圈比赛,即一个学院总共需完成6圈比赛,出场运动员顺序由学院自己商定。

(四)报名后原则上出场运动员不得更改,如确实有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改的,须在学院代表队签到时申明,并报上替补出场运动员名单,以及最终参赛运动员的出场名单及出场次序。比赛按各学院在签到时提交的名单完成,如发生代跑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学院成绩。

(五)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制作,签到的同时发放。比赛时运动员必须始终使号码布固定在胸前。

(六)申诉程序:各学院代表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各田径规则的申诉办法执行,提交后由组委会处理。

六、成绩排定办法:

根据每个学院6名参赛选手完成比赛的总时间排列名次,时间少者靠前。整个长跑比赛将取团体前6名。

七、裁判员

此次长跑比赛的起跑、终点处裁判及沿线裁判均由大会组委会指定。

八、秩序册、成绩册

1、大赛组委会将成绩册、秩序册于赛后承送相关负责单位。

2、大赛组委会将于赛前将秩序册派送到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赛后将成绩于网上发布,不再单独派送成绩册至各学院。

十、大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团委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体育总会

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