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篮三对三篮球赛规程
发布日期:2006年08月19日 22:14

规则

1.运动员人数:比赛双方必须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报名参加,每队限报名四人,上场队员为三人(一人替补)。每个院系所报队伍不限。所报人员只许参加一个队伍。

2.比赛时间:十三周周六

3.全场比赛时间为10分钟。每个队允许请求一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暂停由队长向裁判提出经裁判同意后均可。

4.比赛中除在罚球、暂停、球员受伤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

5.替换:只能在比赛死球的情况下替换,被换下的队员可以再被替换上场。换人由队长向裁判提出经裁判同意后均可。

6.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中圈)发球开始比赛。以后发生争球均以交替拥有的规则进行发球。

7.攻守转换: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均为死球,此时需裁判给球,在发球区发球继续比赛。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计分规则

三分线以内投中记1分,三分线外投中记2分。罚球罚中一次记1分。

犯规罚则

1 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五次犯规,第五次犯规罚出场(当场上只罚剩一人时该队就视为输)。

2 每个队累记犯规达5次后,该队的第6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1 次罚球。1次罚球后(无论罚进或是罚不进)由犯规方开球继续比赛。前5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和全队犯规次数,不追加罚球,由守方发球继续比赛;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被侵犯的队员1次罚球,1次罚球后(无论罚进或是罚不进)均由犯规方开球继续比赛。每个队累记犯规达8次后(包括第8次),罚球方罚进球权就归犯规方。罚不进,球权仍属于罚球方,在中圈开球继续比赛。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小组赛,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在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则增加3分钟决胜期,发球权仍以交替拥有的形式决定。如果决胜期后得分仍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其他

队长: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处罚:凡被裁判判技术犯规一次者取消该场比赛资格。每队累积两次技术犯规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填写完交至南区体育馆二楼体总办公室(周一至周四晚6:00——8:00)

截止日期:11月24号

报名表

院系:

姓名

班级

手机

寝室电话

队长

队员

注:队长的联系方式必须填写,队员的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