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07年选拔体育特长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9日 01:11

上海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将根据运动队的具体需要,进行2007年体育特长生的选拔工作。经过专项和身体素质及文化课考试,综合考虑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等,择优认定一批具有体育特长,享受我校优惠录取政策的优秀学生。

一、 招收项目

1、重点项目:篮球、乒乓球、游泳、田径、网球、赛艇、健美操。

2、非重点项目: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桥牌。

二、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 报名办法

即日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zsb.sjtu.edu.cn或www.sjtu.edu.cn下载“2007年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逐项填写并贴上照片(另附二张1寸照片),请相关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盖章,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和“写明本人详细回信地址的空信封”于2007年1月1日(以邮戳为准)前寄至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招生小组收。

四、 选拔程序

1、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学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发出参加学校测试的通知(2007年1月1日起发通知)。

2、2007年2月5日至9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举行选拔工作。

3、2007年2月6日体育专项测试:专项运动水平(含专项素质)、身体素质能力测试。游泳、田径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4、重点项目、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将于2007年2月9日进行文化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均为笔试。

5、体育特长考生的体育资格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6、重点项目考生经测试合格及非重点项目审核通过者,我校将与考生签订《体育特长生认定书》,享有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优惠录取政策。

五、 优惠录取政策

1、考核成绩优异(第一档),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仅限于符合报名条件第 2 条标准的学生),我校予以录取。

2、考核成绩优秀(第二档),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3、考核成绩优良(第三档),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4、享受上述优惠录取政策1、2、3条,即享受第一、二、三档政策的重点项目(篮球、乒乓球、游泳、田径、网球、赛艇、健美操)的学生总数为40名。

5、非重点项目考生材料审核通过,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线,享受加20分的排序录取。

6、除上海、浙江、安徽、山东、四川、江西等省市外,其它省市只招理科考生。

六、 其他

1、由于教育部关于2007年体育特长生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

体育系体育特长生招生小组收 邮编200030 联系人: 刘庆广

电 话:021-62932037 传 真:021-62932791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

二00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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